如今,许多地方都面临着房屋拆迁的情况。如果政府或开发商要拆房子,需要先取得相关许可证。只有取得了许可证,拆迁才是合理的。下面深圳动迁律师给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审查申请拆迁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方案和拆迁情况;(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审查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一方面是审查申领拆迁许可证时是否提交了上述研究材料,另一个重要方面要审查上述分析材料的取得是否能够符合我国法律服务程序、上述材料以及是不是法律制度规定的材料。
二、审查在发出迁移许可证之前是否已举行听证,以及迁移许可证是否根据听证记录发出。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如果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应告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方申请听证的权利; 如果申请人或利害关系方在被告知听证权利后五天内申请听证,行政部门应在20天内组织听证。建设部通知第十六条规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参加听证的人员有权查阅听证笔录”。
根据上述规定,听证是签发拆迁许可证的必要的事前程序。
三、审查实施拆迁的单位是否具备拆迁资格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拆迁办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根据本条规定,拆迁实施单位必须具有拆迁资格。
四、对建设发展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可以进行分析审查。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当弹性单独提起诉讼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查的合法性。
五、检查拆迁许可证是否已超过拆迁期限。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拆迁办公室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进行房屋拆迁。 根据上述规定,超过拆迁期限的拆迁许可证是违法的。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深圳动迁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 深圳拆迁律师视角:离婚后拆迁房 | 深圳律师事务所解读:拆迁补偿款 |
| 深圳律师咨询网解读:拆迁补偿款 | 深圳拆迁律师解读:拆迁补偿款分 |
| 深圳拆迁律师解读:拆迁补偿款分 | 深圳拆迁律师解析:拆迁补偿款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