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划定,犯法份子向法律构造讦发犯法或许供应别人犯法线索、帮忙法律构造破获案件的,能够组成建功,得以从轻或加重惩罚;有庞大建功体现的,能够加重或许罢黜惩罚。而在刑事法律实践中,常常涌现的问题是,有些犯法份子自身并无计揭发他人犯罪、提供犯罪线索等立功表现,但亲友却为之查证或者搜集他人的犯罪事实,通过特殊渠道告知犯罪分子,让犯罪分子得以“假立功”,获得从轻处罚。《刑法》规定立功可以从轻处罚的本意,是对犯罪分子进行分化瓦解,争取让部分犯罪分子提供犯罪线索,有利于打击和惩罚刑事犯罪,同时立功行为也可以表明犯罪分子本身的认罪、悔罪态度。完全由亲友代劳甚至通过不合法手段“购买”的他人犯罪线索并提供给司法机关,不符合《刑法》立法本意,让没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得以逃脱法律的应有制裁,是一种违法行为,对此不应认定为立功。接下来由深圳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讲解;
一、立功的分类:
1、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行为。
2、重大立功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行为。
无非,尽管“代为建功”不克不及组成刑法意义上的建功,然则此外一种亲朋“帮忙建功”倒是吻合法令划定的肉体,能够组成实质上的建功行动。帮忙建功是指在案件侦查、检察告状、审理时期,犯法份子供应相干线索,由其亲朋帮忙公安构造抓获犯法份子、破获相干案件的建功行动。帮忙建功和代为建功的差别在于,帮忙建功的犯法线索由犯法份子自己掌握,其主动将之提供给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或由公安机关决定,请其亲友在外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协助立功可认为是由犯罪分子本身亲自实施的立功行为,包含了提供线索和亲友协助这两个关键性的行为,其中前者起主要作用,后者起重要作用。而代为立功中,犯罪分子本身并没有积极实施任何行为,其即使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或者“揭发”他人犯罪,仍然是由亲友查证、核实后向其提供的,其只是被动接收,这一“立功”行为不足以证明其具有认罪悔罪表现,犯罪分子本身也没有为司法机关破获案件起到任何实际作用,因此不能对其从轻、减轻处罚,不对其认定为立功。在本律师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后,由其女友带领公安机关抓获了其他犯罪分子,构成了重大立功,从而使其得到从轻处罚。
需求注重的是,关于犯法份子自己在到案中经由过程与同犯人攀谈等方式获取的犯罪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的,可认定为立功,因为该犯罪线索是犯罪分子本人亲自获取,没有别人代劳,可以认为符合犯罪分子“实施”了这一立功行为。
以上便深圳刑事辩护律师讲解的刑事状师辩解应该注重“协助立功”和“代为立功”的区别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深圳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答。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针对非法运输毒 |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关于强迫劳动罪 |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解读非法运输野 |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帮信罪结案 |
虚构证券交易信息罪既遂后如何处 |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解读非法出售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