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生的时候,从学校到学校,没什么思考。从某种意义上说,看守所的经历是一种财富,从素材的收集到思想的积累,都是在书斋里找不到的。在看守所里,抬头见刑法,低头见罪犯,想不思考都不行。”邱兴隆开始有意地研究看守所里的死囚。深圳刑事律师咨询网就来为您讲解一下相关的问题。
为了了解他们,他故意让干警给他调号,因为“一个号子里最多只有两个死囚”,他想接触更多将要赴死之人。对于死刑,彼时出现了一些变化。1996年的冬天,职务侵占罪出台之后,看守所里有个信用社的主任原本因为贪污被判死刑,后改判为职务侵占罪,获刑15年。
“我清楚地记得,当他的镣铐被打开之后,他大喊一声:活——了!整个看守所都听得到。能听得出来,那种求生的欲望是多么地强烈。”邱兴隆觉得,从那个时候开始,死刑的滥用开始刹车了。死刑的反对者邱兴隆留着一头长发,黑且瘦,这让他看上去像是一个流露着颓废感的摇滚歌手,而不像是律师和教授。他曾开玩笑地说,要把失去的头发补回来。在看守所里,他留了近5年光头。
1993年到1998年之间,看守所里的邱兴隆不知道作为囚徒的日子什么时候是尽头。他曾经因病出去就医过一次,外边的街道他都不认识了,“变化太快了,这让我感到心慌。”他甚至认真地打算过,放出去之后,回湖南老家种两亩地,平平淡淡过一辈子。
1997年12月,在被羁押近5年后,邱兴隆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由于实际羁押期限超过了所判刑期近一倍,他不服判决,继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998年12月20日,邱兴隆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无罪。
这个终获无罪的法学博士生,带着在看守所里用糊包装盒的纸写就的几百万字论著、手记以及九麻袋的书,南下重庆,回到母校西南政法大学任教。1999年,曾经“很不听话”的学生邱兴隆向导师高铭暄教授提出重新申请博士学位。
1999年5月25日,中国人民大学,邱兴隆的博士论文答辩开始,刚准备说话,他已泪流满面。23岁就考上博士研究生的邱兴隆在36岁时拿到了博士学位。对于死刑,学界已经沉默很久了。1980年代严打的时候,曾有学者对滥用死刑提出异议,当时被当作政治事件来处理,这些学者还被全国通报批评。
2002年,邱兴隆在湘潭大学组织召开了一次死刑问题国际研讨会,这在中国还是第一次。结果他发现,在那次会议上,除开国外法学者,主张立即废止死刑的中国法学者只有他一个。“目前,从国内法学界来看,大多是限制派和将来废除派,几乎没有人主张死刑要永远存在,但什么时候废除则意见不一,立即废止死刑的声音是少数派。”
邱兴隆做过民意测验,主张废除死刑的人大概只有百分之十一左右,大部分人主张保留死刑。“很多人质疑过我,老百姓都不主张废除死刑,你为什么要违反民意?”邱兴隆认为,做事情是要考虑民意,但绝不能只考虑民意,如果民意第一,“我们都不要上大学,种田就行了,上大学就要培养精英意识,常人想不到的东西你能想到。”在颇受争议地辗转西南政法、湘潭大学之后,邱兴隆做起了律师,但他无法完全适应远离学校的生活,2006年,他接受了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邀请,到厦大任教。
“我在厦大领的工资基本上都花在长沙和厦门之间的路上了,在厦大就是精神寄托,证明自己作为学者和老师的存在。”邱兴隆会给学生们说起他的经历。他非常认同费孝通说过的一句话——监狱是社会的窗口。
深圳刑事律师咨询网了解到,有什么样的监狱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监狱可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程度。“一个不重视罪犯待遇、不重视生命的国度,文明程度肯定不行。你在杀一个人的时候,就已做出了判断,人是可以被杀的。”邱兴隆说,“宽容是一种美德,爱罪犯就是爱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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