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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布龙路律师对人民法庭意见亮点分析

时间:2021-09-16 09:06 点击: 关键词:党的建设,人民法庭,深圳布龙路律师

  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和前所未有挑战,全国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战略重心,为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展现司法担当,坚持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了便于大家更为全面、直观、生动地了解人民法庭建设实践情况,本次发布会还将同步发布16个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是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迈入新阶段、踏上新征程,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基层司法能力不断提升作出更大贡献!

 

    《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35条,以“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为引领,主要包括七大方面内容:

  第一,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这是新发展阶段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使命,也是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意见》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职责,从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文明进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等四方面作出规定,对“三农”、粮食安全战略、种业安全、“三权分置”等问题作出具体回应。

  第二,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人民法庭制度起源于土地革命时期,组织体系覆盖整个基层社会,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在全世界司法制度中独树一帜。《意见》从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参与基层治理途径、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完善相关纠纷审理规则等五方面作出规范。提出要推动建立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的基层社会法治体系,推动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职责,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第三,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在司法领域就是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意见》从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完善直接立案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动解决送达难、推进直接执行机制等六方面作出规范,对新时代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作出回应。

  第四,深化人员管理机制改革。2020年,全国人民法庭办理了基层法院四分之一的案件,法官人均办案232件。此外,人民法庭还承担参与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任务,人力资源紧张是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意见》立足于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从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干部锻炼培养机制、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和保障制度、加强履职保障等五方面作出规范,提出要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制约监督,提高审判效率;坚持以案定员、以任务定员,结合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人员编制向案件数量多、基层治理任务重的人民法庭倾斜;推动人民法庭庭长轮岗交流机制,探索建立基层法院院领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具有人民法庭庭长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配、员额法官从具有3年以上人民法庭工作经历的法官助理中优先选任的工作机制。

  第五,建立健全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重大变化,承担审判职能的同时,还要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要建立健全符合人民法庭工作规律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意见》从完善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指标两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建立与执法办案和参与社会治理职责相适应的法庭考评体系,适当增加诉源治理、诉前调解考核权重,重点考核“化解矛盾”的质量与效果。鼓励基层法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第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保障。《意见》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安保工作、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加强购买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化和规范化、加强人民法庭“两个平台”建设等五方面作出规范。要求高级人民法院按照科学论证、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的原则,合理安排年度建设计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人民法庭办公办案和辅助用房得到充分保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得到显著加强,业务装备配备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等信息化设施设备配备齐全,信息化建设应用效果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外观标识完全统一,人民法庭工作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第七,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组织领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基层延伸,完善人民法庭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制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加强汇报协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支持,定期或者不定期就人民法庭工作向当地党委作专题汇报,推动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强基导向、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总体工作格局。要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地方三级人民法院院长抓人民法庭工作的组织领导思路,切实把人民法庭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将法院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基础,高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确定1-2个人民法庭作为联系点,加强调研,解决问题。


 

  《意见》在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方面,有哪些改革创新?

  答:各地反映,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有待根据各地人民法庭需求分类分步骤推进,信息化应用效果、繁简分流改革均有待进一步深化,直接立案、执行机制有待完善,这些问题成为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制约因素。《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对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完善:

  一是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审理家事、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基层易发多发案件,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用好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措施,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实力度,保障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及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

  二是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在具备硬件设施的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鼓励在人民法庭及辖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或者矛盾调解中心设立自助诉讼服务设备,方便当事人随时随地办理诉讼业务。有条件的人民法庭,可以设立视频调解室,提供跨地域视频调解等服务。

  三是完善直接立案机制。推进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或者基层人民法院派驻立案机制。推进人民法庭跨域立案服务,确保能够作为立案协作端办理跨辖区、跨县、跨市、跨省立案。

  四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积极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规则,推行在线审理机制,依法综合运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审理等,积极推广适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裁判文书,有效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司法效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

  五是推动解决送达难。发挥数字化时代电子通讯优势,加强电子送达,推行集约化送达方式。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充分调动网格员积极性,发挥其熟悉社区情况、了解辖区人员信息的优势,综合运用现代和传统手段破解送达难题。

  六是推进直接执行机制。探索部分案件由人民法庭直接执行的工作机制。可以根据人员条件设立专门执行团队或者相对固定人员负责执行。案件较多的人民法庭,探索由基层人民法院派驻执行组等方式,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实现诉讼权益。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统一管理,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纳入执行人员名册,案件纳入统一的执行案件管理平台,切实预防廉政风险。
 

深圳布龙路律师对人民法庭意见亮点分析
 

  制定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

  《意见》的制定出台,在我国人民法庭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划时代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意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三个便于”。创造高品质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党中央在新发展阶段作出的战略部署。《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深刻把握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与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辩证统一关系,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始终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原则,不断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时代价值。

  第二,《意见》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坚持“三个服务”。人民法庭工作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主动融入和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立足自身优势,找准精准发力的切入点、结合点。《意见》要求始终坚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主动回应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要。坚持“三个服务”,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呼唤,也是新时代人民法庭自身优势的凸显。

  第三,《意见》遵循客观发展规律,坚持“三个优化”。人民法庭的优势在基层,生命力也在基层,必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始终遵循人民法庭发展规律。《意见》要求综合考虑城乡差异,优化法庭布局、优化队伍结构、优化专业化建设,实现人民法庭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辖区基层治理需要。

 

  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基本情况

  第一,法庭布局不断优化。近年来,全国法院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优化区域布局。截止今年8月,全国实际运行的人民法庭10145个,其中乡村法庭6201个、城区法庭1234个、城乡结合法庭2710个,实现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全覆盖,区域布局总体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二,执法办案成效显著。全国人民法庭立足核心职能,妥善处理大量征收征用、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着力源头预防,注重非诉方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16至2020年,全国人民法庭收案2040.8万件,审结2027.5万件,收结案约占基层法院收结案总数的25%,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司法为民落实到位。参与“一站式”建设的人民法庭约占总数的60%,大大释放了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潜能。巡回审判辐射力显著增强,依托“车载法庭”“马背法庭”“背包法庭”等方式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打通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平台和人民法庭工作平台建设,助力人民法庭决策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

  第四,促进治理取得进展。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发挥司法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蓬勃发展,驻庭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数量明显上升,多元化解和司法确认工作明显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效能明显提升。

  第五,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国人民法庭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法庭干警队伍,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刘春荣、周淑琴、钱继红同志,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吕仙华、亓民川、赵立梅同志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本科及以上学历干警占在编干警比例超过80%,基层社会治理中人民法庭的法律专业人才优势突出。

  第六,基础保障明显改善。在地方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全国人民法庭经费和物质装备保障水平都得到明显提升,“十三五”时期法庭经费保障净增长2.22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脱贫地区人民法庭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全国人民法庭基本实现法院专网和互联网全覆盖,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基本实现科技法庭配备,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推广迅速,人民法庭科技应用能力水平大踏步赶上新时代。 

  

  与最高人民法院以往发布的有关人民法庭规范性文件相比,《意见》的新亮点主要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为积极推进各地人民法庭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两个司法文件:一是2014年1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二是2021年4月发布的《人民法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党的十八大以前,2005年9月发布过《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等文件。

  上述文件在特定时期加强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相比较它们,今天发布的《意见》,主要亮点就是形成了更加符合新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新期待、符合司法规律的工作原则,也就是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刚才贺小荣副院长也作了介绍,下面我给大家作一个相对详细的通报。

  一是坚持“三个便于”。目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新变化,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要日益增长,“公平正义”成为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目标。随着交通便利化、诉讼服务信息化,“两个便于”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实现,但“两个便于”原则在新的条件下又有新的内涵和要求。就是要在“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原则的基础上,增加“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它一方面立足于新时代人民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主动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公平正义新期待;另一方面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第一线,离人民群众最近,应当立足审判职能,通过案件审理、多元解纷以及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式,让人民群众第一时间感受到司法温度和公平正义。

  二是坚持“三个服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发生战略转移,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亦需因时而变、因地制宜,紧密围绕党和国家战略重心而转移。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要紧扣“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提出的新要求,发挥面向农村优势,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下功夫。要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新要求,发挥面向基层优势,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上下功夫。要紧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出的新要求,发挥面向群众优势,在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上下功夫。人民法庭工作中凡是有利于做好“三个服务”的就应当坚持,不利于做好“三个服务”的就要加以改进。

  三是坚持“三个优化”。人民法庭建设发展不能脱离人民法庭工作规律。要综合考虑城乡差异,一是优化法庭布局。区分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乡村法庭,不断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二是优化队伍结构。结合案件数量、区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信息化发展状况、参与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任务等因素,建立并实行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三是优化专业建设。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农村地区要继续加强和完善综合性人民法庭建设;城市近郊或者城区,可以由相关人民法庭专门或者集中负责审理道交、劳动、物业、旅游、少年、家事、金融商事、环境资源等案件;产业特色明显地区,可以由专业化人民法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特定区域或者特定产业的案件。

  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既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呼唤,也是人民法庭自身优势的凸显,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中要始终坚持。

  

   《意见》在人民法庭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意见》要求,人民法庭要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一是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基层党建创新与基层治理创新相结合,促进完善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寻乌经验”等做法,推动司法资源向街乡、村镇、社区下沉。运用平安建设考核和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等政策制度,服务基层党委政府,以更大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二是明确参与基层治理途径。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职责,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对没有形成纠纷但具有潜在风险的社会问题,可以向乡镇、社区有关单位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对已经发生矛盾纠纷的社会问题,可以提出可能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应裁判尺度,但是不宜在诉讼外对已经立案的纠纷提出处理意见;对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发现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应当通过司法建议、白皮书、大数据研究报告等方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服务科学决策。

  三是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加强辖区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路径。强化与当地乡镇街道的衔接、与综治中心的协同,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及时掌握和研判综治矛盾纠纷信息,发挥网格员、特邀调解员作用,促进基层纠纷源头化解。推动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广泛对接基层解纷力量,形成基层多元解纷网络,在线开展化解、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

  四是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推动建立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的基层社会法治体系,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加强对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在诉前或者诉中开展调解工作的指导,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功能,推动裁判文书网、人民法庭信息平台与基层普法宣传平台对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深圳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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