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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损害赔偿律师为您讲解损害赔偿的问题

时间:2022-08-06 17:08 点击: 关键词:深圳损害赔偿律师,健康权

  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深圳损害赔偿律师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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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受理费减半时间收取计901.44元,由原告经济负担631.44元,被告企业负担270元。

  对本判决不服的,可以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并按对方当事大家数或代表人数提交副本,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附: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侵权人因过错侵犯他人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护理、交通费等合理的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旷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大量死亡的,还应当进行赔偿丧葬费和死亡或者赔偿金。

  第十七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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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大家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大家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大家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十三条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二十五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二十六条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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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深圳损害赔偿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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