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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著作权律师以案说法讲解著作权侵权问题

时间:2022-08-11 18:48 点击: 关键词:深圳著作权律师,著作权

  被告XXX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0日,注册企业资本为100万元,经营活动范围为普通学生机械技术设备、金属材料制品、五金产品零配件进行生产、加工、销售。接下来深圳著作权律师就来为您解答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深圳著作权律师以案说法讲解著作权侵权问题

  经审理查明:

  一、所涉及的人物及其权利的归属

  Robert Borco注册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Freudenstadt斯图加特街123号。 2006年7月3日,Robert Poco委托一个局外人MediaPlus Communications设计了一个新的公司标志。 Mediaplus Communications在2006年7月1日至7月期间设计了相关图形。 该图由拉丁字母拼写的“B ü RKLEPROCESSTECHNOLOGIES”和面部轮廓组成。

  图中左侧、图中上端、图中下端为拉丁字母,色调布局上深下浅,右侧约七分之一为暗色单面人脸,背景为浅阴影。 阴影区域被多条水平和垂直白线垂直划分。 Robert Pockels在支付设计费后于2006年12月28日成为该图形的版权所有者,并拥有使用该标识的唯一权利。

  二、涉案图像作品的著作权授权

  2009年1月1日,罗伯特·波酷网公司总经理汉斯·约阿希姆·本德(Hans Joachim Bender)以公司的名义签署了一份授权声明。罗伯特·波酷网公司是涉案人物的唯一所有者,拥有包括版权在内的一系列权利。现罗伯特·波酷网公司已授权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子公司波酷网公司(即原告)自2007年1月1日起使用上述标识,使用权不受任何罗伯特·波酷网公司授权波酷网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涉案图形标识的任何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措施,以维护和实现罗伯特·波酷网公司对该标识所拥有的一切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侵犯上述标志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寻求赔偿的权利,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司法诉讼和使用其他法律措施的权利。 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司法程序、提起和撤回诉讼的授权,以及在各种司法程序中代表罗伯特波酷网公司的权利。

  三、原告博可公司就涉案图形数据进行研究使用、宣传工作情况

  原告Boko Company获得使用涉案图形的授权后,在印刷电路信息出版社和SHINE PhotoEnergy杂志上刊登了包含涉案图形的商业广告。 在原告新工厂开业、相关产品展览等公开场合,以涉案数字作为标识原告及其相关产品的图形标识。

  另,中国企业印制电路设计行业发展协会出具一份《证明》载明,原告博可公司为世界就是著名层压、涂覆系统设备制造商罗伯特博可公司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5日。原告成立后,即参加了一个协会,成为社会成员工作至今。原告于2007年即在协会的报纸和刊物上刊登过广告,并标有涉案图形进行商标。

  原告制造的所有这些商品上均标注有涉案图形作为商标。协会研究认为对于涉案图形商标与原告主体之间存在唯一且确定的关系。协会数据证明原告制造的所有需要标注涉案图形商标的层压产品质量不仅实现中国目前上海农村地区的同类旅游产品中享有要求很高知名度和信誉,而且在全国经济范围内的同类文化产品中名列前茅。

  四、案件公证证据的保全

  2013年3月26日,原告Boke Company向上海东方公证处申请保全公证证据,在公证员黄新、公证员钟嘉奇的监督下,原告委托代理人刘静静静使用公证睡眠电脑登录互联网,并进行如下操作:

   打开IE浏览器,在工信部网站上输入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在首页查询网站的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查询结果显示,网站名称为XXX机械,主办单位为XXX(上海)有限公司。 网站负责人是万树平; 点击备案信息中的链接进入网站,页面顶部显示所涉及的图形和文字“买方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其下方厂房的显示内容也显示了一个模式,该模式类似于案例中涉及的图形,只删除了所涉及图形底部的原始单词PROCESSTECHNOLOGIES,点击页面顶部的“产品展示”按钮。

  其中一个产品展示的照片名为“PCB按压装置”,该照片显示的是装置主体打印的图案与案件涉及的图形相似,除了删除了ProcessSTECHNOLOGIES,另外,图案的左端增加了两个汉字“boko”。

  在上述操作过程中,原告委托代理人刘婧静打印相关网页内容并将其保存到公证处计算机硬盘中,同时使用“屏幕视频专家”软件记录相关网页浏览过程的实时计算机屏幕显示,生成相关文件并保存在光盘中。 2013年3月26日,上海东方公证处就上述证据保全事项出具了《上海东正经子4600号公证书》。

  此外,在审判过程中,被告XXX公司确认该网站为其所有。

深圳著作权律师以案说法讲解著作权侵权问题

  五、原告阻止侵权的合理费用

深圳著作权律师以案说法讲解著作权侵权问题

  六、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情况。

  深圳著作权律师为您讲解的上述内容较为细致,平时我们遇到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千万不要着急,可以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也可以通过咨询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解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您是原告还是被告,我们都会努力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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